修正「臺北市辦理民間建築工程剩餘資源處理相關申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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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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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5-03-0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4627271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5-03-1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712號 |
檢送修正後本市辦理民間建築工程剩餘資源處理相關申請表格,並自104年3月13日起適用,請轉知 貴會會員知照,請 查照。
一、自104年3月13日起,修正「臺北市民間建築工程剩餘資源處理計畫檢視表」等相關申請表格。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依修正後申請表詳細填具後,再向本局申辦。相關書表請至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網址: http://www.dba.taipei.gov.tw/ 下載。
二、隨函檢附修正後臺北市民間建築工程剩餘資源處理相關申請表格一份(表1、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