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工業區內平面設計類似集合住宅處理原則」為「臺北宰政府處理工業區內平面設計類似集合住宅原則」,並自99年1月1日起實施 標籤: 瀏覽人次:114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日期 0000-00-00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0000-00-00 修正「工業區內平面設計類似集合住宅處理原則」為「臺北宰政府處理工業區內平面設計類似集合住宅原則」,並自99年1月1日起實施。附「臺北市政府處理工業區內平面設計類似集合住宅原則」。 附件檔案 .pdf 98122402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266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