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戶數變更圖說審查建築師簽證表」及「臺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合法建築物戶數變更建築師簽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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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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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4-07-1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使字第103800720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4-07-1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965號 |
檢送「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戶數變更圖說審查建築師簽證表」及「臺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合法建築物戶數變更建築師簽證表」,自即日起實施,請 查照並轉 貴會會員知照。
一、依本府103年6月18日府法綜字第10331822300號令及本府民政局103年6月25日北市民戶字第10331969400號函(附件1)辦理。
二、配合本府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之「臺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爰修正旨揭表格(附件2)。
三、本案納入103年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40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9號。
四、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