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第一條、第七條修正條文及第六條增訂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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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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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2-01-0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規字第100399851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2-01-0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073號 |
檢送「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核准標準」第一條、第七條修正條文及第六條增訂條文1份,請 查照。
一、依本府100年12月28日府授法三字第10034685400號函副本辦理。
二、旨揭條文業經本府100年12月28日府法三字第10034569300號令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