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政府關於都市更新案涉及更新單元範圍劃定及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核算一事
- 標籤: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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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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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12-23 |
發文字號 | 新北府城更字第1134616193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137號 |
主旨:關於都市更新案涉及更新單元範圍劃定及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核算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新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第58及68次會議審議「擬訂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17-7地號等16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案」及「擬訂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37 地號等30筆(原38 筆)土地及海天段647地號等4 筆土地事業概要案」時,考量避免開發量體影響環境容受承載力,爰決議更新單元範圍內四、五級坡範圍僅准計算基準容積並不得加計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且六級坡不得納入更新單元範圍。
二、承上,爾後本市山坡地都市更新案件除六級坡不得納入更新單元範圍外,更新單元範圍內四、五級坡範圍僅准計算基準容積並不得加計容積獎勵及容積移轉,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