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 標籤:自治條例 瀏覽人次:1812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9-02-22 發文字號 府法綜字第108600633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2-23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593號 主旨:修正「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 附修正「臺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 附件檔案 .pdf 府法綜字第1086006332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22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