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行政院定自115年8月1日施行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2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6-03-27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0111517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286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有關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12條之1,行政院定自115年8月1日施行,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0111517號.pdf 更新日期:2026-03-31檔案大小:22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