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市民間建築工程營建剩餘資源經本處推薦至臺北港之回饋金機制及作業原則 標籤:公文轉知 瀏覽人次: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 2026-04-22 發文字號 北市都建施字第1156108598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691號 主旨:有關本市民間建築工程營建剩餘資源經本處推薦至臺北港之回饋金機制及作業原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建施字第1156108598號.pdf 更新日期:2026-04-24檔案大小:253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