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關於水土保持法第6條「相關專業技師」與建築法第13條「專業工業技師」可否等同替代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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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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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5-0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112609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5-1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093號 |
檢送內政部「關於水土保持法第6條「相關專業技師」與建築法第13條「專業工業技師」可否等同替代一案」函文影本1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99年4月1日內授營建管字第0990060885號函續辦。
二、本案納入本局99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彙編第058號,目錄第一編編號第043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