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修正發布
- 標籤: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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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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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09-08-31 |
發文字號 | 府都新字第09830810001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09-09-03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374號 |
「臺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業經本府98年8月31日府都新字第09830810000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