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竹市建築師公會辦理新竹市建造(雜項)執照協檢,其中申請表格之「首次掛號規定項目檢視表」配合說明一已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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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竹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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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2-06 |
發文字號 | 竹市建師業字第0207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546號 |
主旨:有關本會辦理新竹市建造(雜項)執照協檢,其中申請表格之「首次掛號規定項目檢視表」配合說明一已修正,修正後之表單已置放於本會網頁下載專區,本次修正僅檢視項目欄位文字由「圖樣是否簽名改為是否用印」,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送本市案件時,使用新表單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係配合新竹市政府113年10月24日召開之「113年度第6次建築執照核發簡政便民研商暨法規檢討會議紀錄(詳本會11月12日法規公告)」第七案建造精進案決議及依本會114年1月20日第五屆第二十九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辦理。
二、本會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作業須知,前已於111年12月21日竹市建師業字第1494號函諒達在案,本須知相關規定,本會贊助會員準用之。本會章程第七條第二項:非在本市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均為本會之贊助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