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就有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1條規定申請自行劃定都市更新單元之都市更新事業,是否適用都市更新條例第49條規定投資抵減規定之疑義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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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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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09-11-13 |
發文字號 | [發文字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09-11-17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015號 |
函轉內政部就有關依都市更新條例第11條規定申請自行劃定都市更新單元之都市更新事業,是否適用都市更新條例第49條規定投資抵減規定之疑義函釋,請 查照。
依內政部98年11月5日台內營字第098018427500號函辦理兼復緯城土地規劃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98年9月11日(98)緯字第06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