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新北市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案件收費標準」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2421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9-12-18 發文字號 新北府工建字第1082346874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12-18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5316號 主旨:檢送本府訂定「新北市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案件收費標準」,請轉知所屬會員周知,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新北府工建字第1082346874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4kb .pdf 新北府工建字第1082346874號(附件).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6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