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11章之1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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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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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6-05 |
發文字號 | 內授消字第1090822448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6-1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561號 |
內政部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11章之1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
修正「消防安全設備測試報告書測試方法及判定要領」第11章之1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業經該部於109年6月5日內授消字第1090822448號令修正發布,如需本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