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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國家公園園區內辦理建築物施工管理相關法令

發文單位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發文日期 2015-08-06
發文字號 墾環字第1040006096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5-08-20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727號

本園區內辦理建築物施工管理相關法令(如說明),自即日生效,請轉知所屬及會員。

一、依內政部95年10月17日內授營建字第0950806277號函辦理。

二、旨揭建築物施工管理法令,包括「施工計畫書備查規定」、「申報開工要件規定」、「勘驗部分作業規定」、「必須派員勘驗作業規定」、「竣工勘驗作業規定」、「施工損壞鄰房爭議事件處理規定」及「工地環境管理規定」等計7項(詳法令對照表),自即日起比照屏東縣政府訂定發布實施之建築物施工管理規定辦理。

三、另為落實建築工地施工管理,本處訂定之建築工程工地檢查作業要點,區內相關建築工程工地檢查亦自即日起實施。

四、檢送說明二所揭法令對照表及本處訂定之建築工程工地檢查作業要點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