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暫停受理「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各款容積獎勵項目及「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項目 標籤:容積獎勵 瀏覽人次:1751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9-05-23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083006502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05-24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224號 檢送暫停受理「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9條各款容積獎勵項目及「臺北市都市更新單元規劃設計獎勵容積評定標準」項目之公告1份,請查照。如主旨。 附件檔案 .pdf 府都新字第10830065022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963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