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釋示有關申請建築物變更使用併辦室內裝修涉及施工廠商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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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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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8-0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27690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935號 |
主旨:
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申請建築物變更使用併辦室內裝修涉及施工廠商資格1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所屬會員知照。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7月9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1324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0048號,目錄第3組,編號第011號;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 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