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屋頂既存違建室內裝修報備申請書」
- 標籤:室內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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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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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10-04 |
發文字號 | 府授都建字第1136171469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911號 |
主旨:檢送修正後臺北市屋頂既存違建室內裝修報備申請書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110年12月28日府授都建字第1106219716號函、111年4月15日府授都建字第1116122555號函及113年3月25日府都建字第1136102450號函續辦。
二、有關屋頂既存違建室內裝修相關申請書表及流程圖可至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https://cmo.gov.taipei/cp.aspx?n=F124C5C1437EB97F)查詢及下載。
三、另本案納入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度臺北市建築法令及函釋法規彙編第113044號,目錄第六組編號第004號(網路網址:https://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