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臺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標籤: 瀏覽人次:1298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文日期 2010-03-30 發文字號 北市衛健字第09932712401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0-04-02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762號 檢送本局訂定發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違反臺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令乙份(如附件),並自99年4月1日起生效,請 查照。 附件檔案 .pdf 990406031.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233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