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1條第1項第8款規定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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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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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02-0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753903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0-02-09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334號 |
函轉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31條第1項第8款規定解釋令乙案,並附原公告乙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9年1月21日環署綜字第0990006350C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99年度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12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09號:
三、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