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有關『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5條第5項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最大設置範圍」一案
- 標籤:再生能源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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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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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6-15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0123545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455號 |
主旨:
函轉經濟部能源局「有關『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5條第5項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最大設置範圍」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經濟部112年6月6日能技字第1120011528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2年度內政部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112041號,目錄第六組編號第00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