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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之建築用防火電梯門試驗方法『CNS11227-2耐火性能試驗法-第2部:升降機乘場門組件』延至112年1月1日起實施」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09-29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37835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740號

主旨:
函轉內政部有關「指定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試驗機構之建築用防火電梯門試驗方法『CNS11227-2耐火性能試驗法-第2部:升降機乘場門組件』延至112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9月15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14747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63號彙編歸類第一組編號第04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