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二條條文 標籤:公寓大廈 瀏覽人次:159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4-04-30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030803180號 收文日期 0000-00-00 內政部103年4月30日台內營字第1030803180號令修正「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二條條文,自103年7月1日生效。連結網址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