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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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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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5-03-26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4775494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5-04-01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924號 |
重申「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詳附件)業經本府103年10月8日府環一字第10313737800號公告修正在案,請轉知 貴會所屬會員,確實遵照辦理,請 查照。
依本府環境保護局104年3月19日北市環稽字第10430697900號函檢送104年3月5日召開「民眾陳情建築工程及道路工程夜間施工製造噪音妨害安寧之跨局處通報管制機制」會議紀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