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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制定之套繪圖圖層規範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文日期 2025-01-21
發文字號 新北工建字第1140148328號

主旨:檢送本局制定之套繪圖圖層規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3年12月3日新北工建字第1132408101號函續辨。

二、有關本局全面改版建築執照書表系統(含地籍套繪上傳),提升建築管理資訊應用及服務品質,預計於114年3月1日起實施(既有舊案請於實施前完成案件匯入)。

三、本案規劃建置新建築物套繪圖系統,預計將套繪圖相關資訊回饋至全國地理資訊系統,進一步擴大社會經濟資料庫之應用範疇,充分發揮其效益,本次新增以下圖層使用,請申請人依規定繪製:

(一)頂蓋型公共開放空間:頂蓋型開放空間係屬地面層供公眾使用之半戶外空間。

(二)空地型公共開放空間:空地型公共開放空間係屬基地內供公眾使用之開放空間。

(三)鄰地法定空地:原屬同一個使用執照範園,因申請部分基地重建,致剩餘基地應保留空地不足而補足之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