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各機關對新材料、新技術及新工法使用試辦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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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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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1-04-2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照字第10076835400號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1-04-25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851號 |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各機關對新材料、新技術及新工法使用試辦作業要點」乙案函影本乙份,請 查照轉知 貴會會員。
依本府都市發展局100年4月8日北市都秘字第10032504400號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0年3月31日工程技字第1000012002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