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私有土地涉及考古遺址試掘評估經費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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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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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2-02 |
發文字號 | 桃市文資字第11300020721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551號 |
主旨:
檢送「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補助私有土地涉及考古遺址試掘評估經費作業要點」,敬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為保護本市考古遺址文化資產,補助本市私有土地以 個人或家戶居住使用為目的之工程開發行為前所需之考古 遺址試掘評估經費,特訂定旨揭要點。
二、旨揭要點於113年1月25日桃市文資字第11300013372號令發布,現依「桃園市政府法制作業要點」第50點規定函知相關機關,敬請貴單位依所轄業務性質公告旨揭要點予本市民眾周知,俾便土地開發人依規定進行申請,至紉公誼。
三、檢附113年1月25日桃市文資字第11300013372號令及補助申請書各1份,或於本局網站「首頁-業務資訊-法規資訊-本局行政規則」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