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99年10月份(16-31)核發建造執照(變更設計)、變更使用執照案件抽查會審會議紀錄附帶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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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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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0-12-2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099638433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1-01-0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011號 |
檢送99年10月份(16-31)核發建造執照(變更設計)、變更使用執照案件抽查會審會議紀錄乙份,請 查照。
附帶決議:
法定防空避難室原則仍應集中同一樓層設置,惟確有個別機能或基地條件之限制得分層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