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訂於114年2月1日起停止收受桃園市「查詢問發範圍有無位於環境敏感地區」類型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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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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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12-12 |
發文字號 | 桃市文資字第1130026794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136號 |
主旨:謹訂於114年2月1日起停止收受本市「查詢問發範圍有無位於環境敏感地區」類型公文一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區域計畫及非都市土地開發相關法令規定,申請開發涉及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地變更於實質審查前,需先向各主管機關查詢開發範固有無位於環境敏感地區。
二、本局查復項目為文化資產相關項目,含第1級敏感區之古蹟保存區、考古遺址2項,及第2級敏感區之歷史建築、文化景觀2項。
三、為加速查詢之便利性,本局建置「桃枝開花一桃園文化資產開發查詢網」,提供用地查詢簡政便民,於113年3月1日至114年5月31日開放試營運。
四、系統試營運已趨穩定,謹訂於114年2月1日當日起停止收受「用地查詢」業務公文,一律更為使用線上系統查詢,以利有效運用公務資源,提升整體行政效益。敬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
五、檢附查詢網宣傳摺頁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