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B11-1建築工程開工申報書」、「B14-1建築工程勘驗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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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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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4-06-27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03016901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4-07-0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828號 |
「B11-1建築工程開工申報書」、「B14-1建築工程勘驗申報書」業經內政部以103年6月19日台內營字第1030805294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含附件)乙份,建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請 查照。
一、依內政部103年6月19日台內營字第10308052942號函辦理。
二、自即日起申報建築工程開工及勘驗應依新修正發布之新式申報書辦理(如附件1、附件2),惟建築工程開工申報書『8.應檢附文件』仍應依修正前之「B11-1建築工程開工申報書」(如附件3),檢齊相關文件辦理。
三、本案納入本局103年度臺北市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34號,目錄第二組編號第005號。
四、網路網址:http://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