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
- 標籤: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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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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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4-29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1110100127號 |
主旨:
修正「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及「災害搶險搶修開口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本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明:
一、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本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二、旨述修正主要包括配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報備分包廠商名單、商代繳規費機關付款期限、竣工圖表之提送期限等,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本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