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建築物拆除工程業者落實工地分類作業,以減少營建廢棄物之產出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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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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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3-2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06869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3-2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089號 |
為利資源再利用及有效處理營建廢棄物,請建築物拆除工程業者落實工地分類作業,以減少營建廢棄物之產出數量,請查照。
一、依內政部營建署110年2月22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229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110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彙編第110025號,目錄第二 組第001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