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簡易室內裝修案件之申報施工及申請審查許可」收費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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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發文日期 | 2011-10-31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037306300號 | 
| 收文單位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11-11-01 |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557號 | 
有關 貴會提送增訂「簡易室內裝修案件之申報施工及申請審查許可」收費基準乙案,本局同意核備,詳如說明,復請 查照。
一、復 貴公會100年9月26日100(十五)會字第2032號函。
二、基於簡政便民及尊重 貴公會專業立場,本局同意核備 貴公會提出之修正簡易室內裝修案件審查費收費基準。請於受理室內裝修申報施工及審查許可申請案件時,向申請人妥為說明前開便民措施,以收其效。
三、貴公會執行簡易室內裝修申報施工及申請審查許可業務,其工作內容、應負責任及義務應納入修正 貴公會相關作業事項規定,並請於文到次日起6個月內報請本局完成核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