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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12-11-15
發文字號 府都新字第10131498901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2-11-19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544號

「臺北市自行劃定更新單元重建區段作業須知」,業經本府101年11月15日以府都新字第10131498900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