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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再延長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有效期限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1-10-04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39212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3789號

主旨:
函轉內政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及配合防疫政策,再延長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有效期限一案,詳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9月28日台內營字第1100814689號函辦理。

二、有關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有效期限依下列原則再予放寬:

(一)於110年5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屆期需換證而未能換證者,一律延長至111年1月1日,得免經申請程序繼續執行業務,並應於期限內完成換證。

(二)依上述規定申請換發登記證者,其有效期應回溯自現有登記證有效期限截止日翌日起算。

(三)上開所定111年1月1日之日期,如有延長或變更之必要者,另行通知。

三、另疫情期間如有辦理講習課程,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防疫措施配合辦理。

四、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022號,目錄第3組,編號第110051號;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 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