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北市建築執照延長復審期限及退補作業方式」涉及爭訟案件執行方式
- 標籤:建照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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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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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1-1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084295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281號 |
主旨:
有關「臺北市建築執照延長復審期限及退補作業方式」涉及爭訟案件執行方式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局訂定「臺北市建築執照延長復審期限及退補作業方式」辦理。
二、依上開作業方式規定,個案如因必要之行政審查或會辦程序,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延長復審期限,惟如遇爭訟案件(如訴願、行政訴訟或國家賠償等)之特殊情形,本局仍得依個案實際情形及辦理時程予以延長復審期限。
三、本案納入本局112年臺北市建築法令函釋彙編第002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