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指引」如附件,請納入公共建築物廁所空間規劃設計參考
- 標籤:公共建築
- 瀏覽人次:71
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
發文日期 | 2025-04-07 |
發文字號 | 台內國字第1140803042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964號 |
主旨:檢送「性別友善廁所設計指引」如附件,請納入公共建築物廁所空間規劃設計參考,請查照。
說明:旨揭設計指引屬於行政程序法第6章所規定之行政指導,將公共建築物採用不分性別概念或性別友善之通用概念導入廁所設計,提供設計原則與配置圖例,供公共建築物廁所空間規劃設計參考,惟實際之規劃設計應由建築師依場所條件選擇適當之規劃方式,以符合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