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營造業聯合承攬營繕工程,有關各營造業承攬工程之承攬造價限額計算」疑義1案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255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9-10-04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091306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9-10-08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4327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營建署釋示「營造業聯合承攬營繕工程,有關各營造業承攬工程之承攬造價限額計算」疑義1案,復如說明,請轉知貴會會員。 附件檔案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091306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9kb .pdf 北市都授建字第1083091306號(附件).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93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