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內政部受理查詢海域區及沿海保護區案件收費標準」第2條 標籤:轉知 瀏覽人次:137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20-02-07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0908013505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2-14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560號 主旨:函轉內政部修正「內政部受理查詢海域區及沿海保護區案件收費標準」第2條,名稱並修正為「內政部受理查詢海域區與沿海保護區及特定區位案件收費標準」,請查照。 附件檔案 .pdf 台內營字第10908013505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238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