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函復「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7條對「綠地保留地」計畫寬度之採認及放寬事宜
- 標籤:都市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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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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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4-2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4792150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445號 |
函轉有關內政部營建署函復「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7條對「綠地保留地」計畫寬度之採認及放寬事宜,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本府都發局107年4月9日北市都築字第10711411900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 107 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021號,目錄第1組編號第00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