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公告廢止「98年5月15日府城建字第0980072458號令」 標籤:土石方處理 瀏覽人次:1623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18-02-21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0710767200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610號 檢送花蓮縣政府107年1月22日公告廢止「本府98年5月15日府城建字第0980072458號令」1份,請轉知所屬會員週知,請查照。 依花蓮縣政府107年2月9日府建管字第1070027727號函辦理。 附件檔案 .pdf 107022205.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1461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