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人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標準檢查員認可證,依108年3月28日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人員認可要點」第2點規定,修正認可證抬頭證名等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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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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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4-12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00111872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4-12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332號 |
函轉內政部函為該部核發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人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標準檢查員認可證,依108年3月28日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及人員認可要點」第2點規定,修正認可證抬頭證名等欄位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10年3月29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100805349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10年內政部建管法令函釋彙編第110028號,目錄第三組編號第004號。
三、網路網址:http://www.dbaweb.tcg.gov.tw/taipeilaw/Law_Query.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