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圖件基準表、核定後申請變更得免辦理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及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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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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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4-05-28 |
發文字號 | 府都設字第10330028101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4-06-04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1523號 |
檢送本府103年5月28日府都設字第10330028100號令訂定「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圖件基準表」、「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案件經核定後申請變更得免辦理變更設計項目一覽表」及「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流程圖」,請 查照餅轉知相關需求單位知照。
一、依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規則第10條規定辦理。
二、檢附發布令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