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建築物高度檢討,得否依技規施工編第160條規定,以都市計畫等已訂有相關規定,免再依同法第164條檢討疑義
- 標籤:建物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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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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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8-18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093078476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8-18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437號 |
有關建築物高度檢討,得否依技規施工編第160條規定,以都市計畫等已訂有相關規定,免再依同法第164條檢討疑義
主旨:函轉內政部釋示有關建築物高度檢討,得否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60條規定,以都市計畫等已訂有相關規定,免再依同法第164條檢討疑義1案,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9年7月13日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12109號函辦理。
二、本案納入本局109年內政部建築管理法令函釋彙編第005號,目錄第九組編號第054號。網路網址:www.dba.t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