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建築規劃設計書圖規範注意事項
- 標籤: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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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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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07-30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新事字第1083018348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07-30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3411號 |
有關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建築規劃設計書圖規範注意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有關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書中建築規劃設計書圖尺寸、標註方式應比照建築執照圖說規範,以及除本府都市發展局99年11月29日北市都新字第09932198600號函說明二所列本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案件涉及建管審查項目外,餘應由建築師簽證負責。
二、另建築設計圖說檢討應依「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歷次會議通案重要審議原則」辦理,其中涉及鄰避設計與鄰避設施包含轉管、過樑、招牌、空調主機及中繼水箱...等,並請於圖面標示圍牆(或圍籬)位置及高度,以利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