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縣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第3點及第5點 標籤: 瀏覽人次:992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桃園縣政府 發文日期 2011-09-05 發文字號 府交運字第1000359301號 收文單位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1-09-23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2389號 修正「桃園縣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審議小組設置要點」第三點及第五點,並自中華民國100年10月1日生效,請 查照。檢附「桃園縣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審議小組設置要點」1份。 附件檔案 .pdf 桃園縣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審議小組設置要點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44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