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第十二點及第三點附表一、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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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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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8-05-30 |
發文字號 | 工程管字第10700163260號 |
收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8-06-06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2067號 |
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第十二點及第三點附表一、附表二,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檢送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