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定「臺北港特定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標籤:都審 瀏覽人次:877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分享給LINE好友 分享到臉書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推特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 2024-01-19 發文字號 新北府城設字第1130105668號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0369號 主旨: 檢送「臺北港特定區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令1份,請周知會員。 附件檔案 .pdf 新北府城設字第1130105668號.pdf 更新日期:2024-02-22檔案大小:4822kb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