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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發布「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

發文單位 內政部
發文日期 2018-05-21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0708079622號
收文單位 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18-05-23
收文字號 北市師會字第1902號

「設置屋頂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業經本部於107年5月21日以台內營字第1070807962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附件)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