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建造執照注意事項附表」,自即日起適用(1120303修訂)
- 標籤:建造執照
- 瀏覽人次:1158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發文日期 | 2023-03-03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授建字第1126089293號 |
收文字號 | 北市師會字第0834號 |
主旨:
檢送本局修訂「建造執照注意事項附表」1份,自即日起適用,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
說明:
一、本案納入本局112年臺北市建築管理法規彙編第112006號,目錄第一組編號第005號。
二、旨揭內容:「建造執照注意事項附表」增訂第4326、4327、2803、7113項、修訂第4314項、刪除7108、7109、7110、7111項。